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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则 大士挥案

(公案录自《碧岩录》)

湛然

 

【梁武帝请傅大士讲《金刚经》。大士便于座上,挥案一下,便下座。武帝愕然。志公问:“陛下还会么?”帝云:“不会。” 志公云:“大士讲经竟。”】

梁武帝请傅大士讲《金刚经》。大士便于座上,挥案一下,便下座。武帝愕然(吃惊不已)。志公问:“陛下还会么?”梁武:“不会。” 志公:“傅大士讲经已毕。”

 

《金刚经》之要旨是:离相。《金刚经》云:“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;若见诸相非相,即见如来。”又云:“不取于相,如如不动。”又云:“离一切诸相,即名诸佛。”挥案喻指离相,道出《金刚经》之要旨。

离相〕就是不著相——知相是幻,不为相迷,不为相转。〔离一切诸相,即名诸佛〕离了一切相,即名之为佛。“诸”在这里犹如“之”,例如:“能事诸乎?”

〔傅大士(497-569年)〕本名傅翕(xī),字玄风,号善慧。东阳郡乌伤县(今浙江义乌)人。一生未曾出家,而以居士身份修行佛道。梁天监十一年,大士十六岁,娶留妙光为妻,生二子。二十四岁得到天竺僧达摩大师的的指引,发愿精进修道。在道业上取得了很高的成就。享年七十有三。傅大士为南朝梁代禅宗著名之尊宿,义乌双林寺始祖,中国维摩禅祖师,与达摩祖师、宝志并称“梁代三大士”。其传世著作有《心王铭》《梁朝傅大士颂金刚经》《语录》四卷(《傅大士集》)《还源诗》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