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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九则 才有语言

(公案录自《碧岩录》)

湛然

 

【僧问赵州:“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。’才有语言是拣择,和尚如何为人?”州云:“何不引尽这语?”僧云:“某甲只念到这里。”州云:“只这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’。”】

僧问赵州:“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。’才有语言这就是拣择,那么和尚如何来教化众生呢?”州说:“你为什么把这段话全呢?(《信心铭》中这段话是: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;但莫憎爱,洞然明白。’)”僧说:“我(某甲只念到这两句(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。’)。”州说:“只这就是‘至道无难唯嫌拣择’(意思是:你把这段话全,而只取前两句,如此断章取义来发问,一开始就错了)。”

〔拣择〕分别取舍。〔和尚〕吾师的意思,是僧徒对其亲教师的尊称。〔某甲〕自称之代词。

 

赵州说:“只这就是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’。”意思是:《信心铭》中‘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;但莫憎爱,洞然明白。’这四句才是完整的意思。你只取前两句,这就是拣择(暗讽该僧不明真义,就乱发谬论)。

《信心铭》中的“拣择”是指爱憎之分别取舍,亦即是著相。所以用语言教化众生时,关键是“但莫憎爱”(不要著相)。若有所著,即是拣择。《金刚经》中,世尊开示道:“云何为人演说?不取于相,如如不动。”所以赵州虽然以语言教化众生,但无所著——不取于相,如如不动。《佛说华手经》云:“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。是故如来,虽复言说而无所著,亦不决定分别眼相。”

〔言语道断,心行处灭〕若用言语表述,道就断掉了;用心思去推理、想像,道就灭掉了。此语出自《璎珞经》,意思是:究竟的真理离名绝相,不可以言说及,不可以缘虑知,非情量之所能测也。〔心行〕起心动念。

《仁王护国般若波罗蜜多经》云:“非相非无相,非取非舍,非大非小,非见非闻,非觉非知。心行处灭,言语道断。同真际、等法性,我以此相而观如来。”

〔真际〕真如实际之略称。断绝相对差别之相,呈现平等一如之理体。〔法性〕诸法的本体,即诸法实相。

 

而且赵州教化众生语言,是标月指(标示月在何处的手指头),并非明月本身,应当悟其言外玄旨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佛告阿难,汝等尚以缘心听法,此法亦缘,非得法性。如人以手指月示人,彼人因指,当应看月。若复观指,以为月体;此人岂唯亡失月轮,亦亡其指。”

译文:佛告阿难,你们仍然以攀缘心来听法,则此法亦成为所缘之境,而不能够悟明清净寂灭之法性。譬如有人以手来指月示人,这人应当顺着手指去识明月。但他只观看那个手指,以为这就是明月。此人不仅错失明月,也错失这手指去指向(喻指以语言教化众生)的意义。

〔法性〕诸法的本体、本性,亦名真如,即诸法实相。诸法的本体、本性是毕竟空,无所有。因此,诸法是幻象,犹如梦中事。

 

按:《信心铭》“至道无难,唯嫌拣择”中的“拣择”,是指爱憎之分别取舍(“但莫憎爱”)。该僧断章取义,把句中的“拣择”泛化了,以为无论什么都不可以分别、选择,这就成了谬论。古德云:“依文解义(按照字面错解经义,例如断章取义、望文生义、生吞活剥等),三世佛冤;离经一字,允为魔说。”

《维摩诘经》云:“能善分别诸法相,于第一义而不动。”

第一义又名第一义谛,至高无上圆满究竟之真理。诸法实相,是第一义谛。佛言:“一切诸法皆是虚假,随其灭处,是名为实,是名实相,是名法界,名毕竟智,名第一义谛,名第一义空。”(《大般涅槃经·卷第四十》)关于诸法实相,详见《诸法实相》一文。

由于我们生活在无明梦中(详见《无明梦》),这是一个形相世界。为了生存和修行,我们要能够很好地区分诸法之相(“能善分别诸法相”)。但又不可被这些虚幻的诸法相所转,信以为真而有爱憎之情、取舍之意。要清醒的知道,并且付诸实践:凡所有相,皆是虚妄;不取于相,如如不动(“于第一义而不动”)。

要知道,众生本来是佛,就是由于当初一念无明妄动,误认诸法相为真实,被其牵缠,于是造业受报,生死不息。所以,要了生死(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),就必须“于第一义而不动”,而摆脱诸法相之牵缠。《楞严经》云:“一切众生,从无始来,生死相续,皆由不知常住真心,性净明体,用诸妄想;此想不真,故有轮转。”译文:一切众生,从无始以来,生生死死相续不断,都是由于不知常住于真心之性净明体(本性),而去用妄想;这以幻为实的妄想与实际的诸法实相不符合,故有轮转(故有分段生死和变易生死)。

〔分段生死〕在三界六道中的众生,由于善业恶业所感,其寿命皆有分限,其身形皆有段别,故其生死名“分段生死”。了分段生死者,脱轮回出三界。〔变易生死〕三乘中的圣者,已断见思惑,了脱分段生死。在修道过程中,迷想渐灭,证悟渐增,此迷悟的迁移,每一期皆不同。其中由前期移入后期,恰如一度生死,故名“变易生死”。了变易生死者,圆证佛果。

所以,修行的大法是:“能善分别诸法相,于第一义而不动,已于诸法得自在。”(《维摩诘经》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