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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七则 若为人轻贱

(公案录自《碧岩录》)

湛然

 

【《金刚经》云:“若为人轻贱,是人先世罪业,应堕恶道。以今世人轻贱故,先世罪业,则为消灭。”】

《金刚经》中,佛言:“若善男子、善女人,受持读诵此经,若为人轻贱,是人先世罪业,应堕恶道。以今世人轻贱故,先世罪业,即为消灭,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

译文:《金刚经》中,世尊开示道: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(《金刚经》)却被人轻贱,这是因为過去(包括受持读诵此经之前的今生和生前各世)所造惡業,本应死后即堕恶道。现在由于受持读诵《金刚经》,因而重罪轻报,虽然今世被人轻贱,過去所造堕恶道惡業即为消灭,而且必证佛果(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)。

〔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〕梵语的译音,意译为“无上正等正觉”。这是佛的无上觉智。得到这种无上的、正确的、普遍的觉智,即名为佛。

这段经文是讲:受持读诵《金刚经》消除业障重罪轻报重罪是死后堕恶道,轻报是今世为人轻贱。而且所得功德极大:必证佛果。

 

受持读诵《金刚经》功德无量无边(详见《金刚经精解》):

《金刚经》云:“当来之世,若有善男子、善女人,能于此经,受持读诵,即为如来,以佛智慧,悉知是人,悉见是人,皆得成就,无量无边功德。

《金刚经》又云:“若有人能受持读诵,广为人说,如来悉知是人,悉见是人,皆得成就不可量、不可称、无有边、不可思议功德。如是人等,即为荷担如来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