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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则 吾不见时

(公案录自《碧岩录》)

湛然

 

【《楞严经》云:“吾不见时,何不见吾不见之处?若见不见,自然非彼不见之相。若不见吾不见之地,自然非物,云何非汝?”】

《楞严经》云:当我闭上眼睛,这时我的‘见’已脱离了所见的‘物’,你为什么见不着我的‘不见’呢!假若你的‘见’不能见着我的‘不见’,那么‘见’并不是那已不见的物。假若你不能见着我的‘不见’,那么能见的‘见’并不是所见的‘物’。既然这个能见的‘见’不是‘物’,那么不是你是谁呢?

这是世尊通过见与不见来论证阿难及一切众生的真性(见性)之存在。(关于《楞严经》中见性之论述,详见《楞严经:见性是心》《楞严经:见性不动》《楞严经:见性不灭》等三文。)

〔见性、真性〕见性(亦名见精)即是真性,非见性外,别有真性。这里所说的真性,就是自性。

 

 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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